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文 件
郑政 〔2016〕24 号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:
为全面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〔2014〕69号)和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》(豫政〔2015〕43号),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,构建全市粮食安全保障体系,
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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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8月1日
郑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文 件
郑政 〔2016〕24 号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:
为全面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〔2014〕69号)和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》(豫政〔2015〕43号),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,构建全市粮食安全保障体系,
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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